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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》正式实施

2010-7-21 15:51:00

《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》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20日下午,省人大常委会与省政府联合举行贯彻落实条例座谈会,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生、副省长何权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
朱龙生说,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部门网站大力宣传好条例;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措施,把条例的各项原则规定具体化;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,形成工作合力;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执法力度,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,督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公正执法、严格执法。

何权要求政府部门要提高认识,切实把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摆上重要位置。要突出重点,认真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各项要求,坚持城乡规划的科学性、严肃性,坚持公众广泛参与和社会有效监督。要加强领导,扎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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